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需求,规范市场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声誉,共同发展上海汽车行业,特制订本守则。
第二条 本守则以建立汽车行业和企业的自律机制、规范汽车行业和企业的市场生产经营行为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范为宗旨,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第三条 会员企业应自觉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行为,严格执行生产、经营和服务的有关规定和承诺,做到文明生产、依法经营、优质服务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第四条 会员企业倡导从严治企,强化管理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提高企业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的管理水平。
第五条 会员企业倡导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重合同,守信用,自遵自律,优化企业形象。
第六条 会员企业倡导团结互助,协调互补,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共同承担市场责任,关注行业的热点、难点和重大问题。共商对策。
第七条 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,自觉维护行业的生产经营正常秩序。
第八条 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严格工艺、技术、质量等标准和规范,端正经营作风,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,严禁假冒伪劣,以次充好,扰乱生产和市场秩序,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。
第九条 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,工商法规,依法经营,不准哄抬物价,低价倾销,反对一切损害同行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接受行业协会对价格协调的指导意见。
第十条 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有环保要求的必须按照“三同时”原则落实有关措施,办理有关手续,接受环保部门和社会监督,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。
第十一条 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严格安全生产制度标准,监控生产安全过程,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民众健康的因素,应有有效的防范措施与规定。
第十二条 会员有义务向行业协会提供各类信息,同时有共享协会信息资源的权利。
第十三条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理事会负责本守则的制定、修改、实施、监督和管理。
第十四条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秘书处负责本守则的日常检查、评估、管理工作,负责对违规案例的调查、协调和向理事会提出处理意见。
第十五条 违规案例经行业协会理事会调查核实和审议,可对违规企业或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,责成其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、纠正错误。情节严重、在行业中造成极坏影响者,可给予行业内部通报、公开曝光直至协会除名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。
第十六条 本守则自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第三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